证监会发布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地有声 天天观察
2023-05-18 11:43:23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我国拥有全世界最大、最活跃的个人投资者群体,这决定了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如何从根本上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本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显示出监管部门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地有声、落地有效。

5月15日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发布了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民事侵权赔偿案、纠纷调解案、司法重整案、股东业绩承诺案等。其中,民事赔偿案件涉及两个全国首例,即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全国首例由投保机构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案。此外,还有备案制下的首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丧失独立性未勤勉尽责案。


【资料图】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我国拥有全世界最大、最活跃的个人投资者群体,这决定了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如何从根本上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本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显示出监管部门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地有声、落地有效。

两起“首例”体现保护投资者决心

“鲜言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赔偿案”被放在十大典型案例之首。2022年10月,上海金融法院在审理13名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鲜言操纵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案件中,依据证券法确立的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对鲜言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罚没款作了相应保全,优先用于执行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该案一审判决鲜言赔偿投资者损失470余万元,目前,保全款项已执行完毕,最大程度实现了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

证监会表示,本案成功实践了证券法有关民事赔偿优先的规定,是全国首例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证券侵权案件,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司法机关刑事判决共同组成了对资本市场犯罪分子的立体化追责,对于构建“大投保”“全链条”投资者保护格局,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的标杆作用。

2023年2月2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的全国首单投保机构股东代位诉讼——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调解结案,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某虹全额赔偿诉请金额86.14万元,并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原告投服中心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同日,该案衍生诉讼大智慧诉董监高追偿案当庭顺利调解,两案大智慧公司将共获赔约3.35亿元。

这一案例是全国首例由投保机构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也是全国首例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投保机构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通过代位诉讼起到了震慑“关键少数”、追“首恶”的积极效果,避免了对上市公司现有股东的二次伤害,这是落实金融司法与监管协同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较好平衡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保护的典型案例。

“总对总”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2022年10月,浙江证券业协会、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接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调解投资者与某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帮助993名投资者挽回损失约1.8亿元。调解工作面临投资者人数众多、分布区域广、纠纷历经时间长等困难,调解难度极大。但本案依托“总对总”在线多元化解制度优势,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与线下诉调对接联动推进,调解组织调解与破产管理人争取和解联动推进,纠纷调解与破产重整统筹推进,实现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提供上市公司质量等多重目标。由此可见,“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有助于证券期货纠纷高效化解。

证监会表示,该案为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调解典型案例,是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化解群体纠纷的成功尝试,也是贯彻全面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质效的有力探索。

2022年,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接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投资者与某退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开展诉中调解。时值成都市疫情管控“原则居家”期间,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克服居家不便等困难,迅速与法院沟通案情和调解要点,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讲解案例和规则,灵活处理突发情况,通过“总对总”机制和“示范判决+在线调解”机制完成线上调解,协助投资者快速获赔。这一案件为退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典型案例,体现出在线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充分彰显了调解工作在化解证券期货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行政处罚案,系新证券法实施后,证监会查处的备案制下首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丧失独立性未勤勉尽责案,全链条追究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居间人勾结串联从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起到了震慑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生态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促进了审计机构归位尽责,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浩欧博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行政处罚案,是科创板公司第一起行政处罚案。2022年12月,江苏证监局对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行为,依法对浩欧博公司及实控人等罚款合计360万元,占到违规占用金额的21%,同时,督促实控人及时归还占用资金。江苏证监局快速查办科创板公司第一起行政处罚案,表明对科创板违规“零容忍”的鲜明监管态度。

紫光集团司法重整案也值得关注。紫光集团因前期无序并购扩张,陷入流动性困境,2020年底爆发债务风险。2022年7月,紫光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优先类债权及12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实现全额现金清偿,总体清偿率超过95%。紫光集团司法重整程序规范透明、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同时,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进入债委会,债券持有人代表参与战略投资者遴选,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得到最大限度保护。此外,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提升重整的专业化水平。紫光集团司法重整通过法治化手段,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债券违约风险处置出清,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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